【用法用量】
剂量:
限成人使用。
辅助治疗时,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m2(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共12个周期(6个月)。
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m2(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一次或130mg/m2每3周一次,或遵医嘱使用。奥沙利铂主要用于以5–氟尿嘧啶持续输注为基础的联合方案中。
应按照病人的耐受程度进行剂量调整(见【注意事项】中“特殊警告和特殊使用注意事项”)。
危险人群
肾功能不全者
目前尚无奥沙利铂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见【禁忌】)。中度肾功能不全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推荐的剂量(见【注意事项】中“特殊警告和特殊使用注意事项”)。对于轻度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者
对于有严重肝功能不全者,奥沙利铂应用尚无研究。对于治疗开始时肝功能检查不正常的患者人群,应用奥沙利铂,未出现急性毒性的增加。在临床研究中,对肝功能异常者不需要进行特别的剂量调整。
用法
奥沙利铂用于静脉滴注。
奥沙利铂使用时无需水化。
将奥沙利铂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以便达到0.2mg/ml以上的浓度),通过外周或中央静脉滴注2–6小时。奥沙利铂必须在5–氟尿嘧啶前滴注。
如果漏于血管外,必须立即终止给药。
使用指导
奥沙利铂必须在使用前配制和进一步稀释。必须用规定的溶液来溶解和稀释冻干粉制剂。
使用操作说明
像其他细胞毒药物一样,使用和配制奥沙利铂必须遵照【注意事项】小心谨慎地进行。
操作指导
医务人员和护士在处置这一细胞毒药物时,在每一个步骤都应谨慎操作,以保证自己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使用时的特殊注意事项
•不得使用含铝的注射材料
•未经稀释不得使用
使用时的特殊注意事项
•不得使用含铝的注射材料
•未经稀释不得使用
•不得用盐溶液配制或稀释本品
•不要与其它任何药物混合或经同一个输液通道同时使用(特别是5–氟尿嘧啶,碱性溶液,氨丁三醇和含辅料氨丁三醇的亚叶酸类药品)。奥沙利铂输完后需冲洗输液管道。
•奥沙利铂与亚叶酸可通过在注射部位前使用Y型输液管连接器同时给予,置Y形管于紧靠静脉穿刺端,但是两种药物不能混入同一个输液袋中。
•亚叶酸必须用等渗溶液,如5%葡萄糖溶液,配制输注液,不要用盐或碱溶液。
•输注奥沙利铂前,需冲洗输液管。
•只能使用推荐的溶剂(见后)。
•如果配制的溶液中有任何沉淀物,都不能再使用,且应该按照法规要求对危险品的处理原则进行销毁。
溶液的配制
•配制溶液时应使用5%葡萄糖注射液。
•50mg包装需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10ml,使奥沙利铂浓度达到5.0mg/ml。
从微生物学和化学角度,配制的溶液必须立即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使用前应检查其澄清度,只有澄清的没有沉淀的溶液才能使用。
本品为单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应丢弃掉。
注射前稀释
从瓶中取出配制的溶液,立即用250–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0.2mg/ml以上浓度的溶液,然后静脉输注。
从微生物学角度看,此溶液应立即使用。本品配伍稳定性试验显示在室温条件下放置6小时保持稳定。
使用前应检查其澄清度,只有澄清的没有沉淀的溶液才能使用。
本品为单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应丢弃掉。
不得用盐溶液配制和稀释本品。
输注
奥沙利铂使用时不需要预先水化。
奥沙利铂用250–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0.2mg/ml以上浓度的溶液,必须通过外周或中央静脉滴注2–6小时。
当奥沙利铂与5–氟尿嘧啶合用时,奥沙利铂应先于5–氟尿嘧啶使用。
废弃物处理
任何剩余药品,以及用于配制、稀释和注射用的所有物品,必须按照细胞毒药物的标准医院程序和毒性废弃物处理的现行法律规定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