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作者:安全环保部
发布时间:2020/1/2 0:00:00
浏览次数:653
2019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基
础
信
息 |
单位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2007286987632 |
法定代表人 |
徐镜人 |
联系电话 |
0523-86978207 |
生产地址 |
泰州市扬子江南路1号 |
产品及企业规模简介 |
扬子江药业集团创建于1971年,是一家跨地区、产学研相结合、科工贸一体化的国家大型医药企业集团,也是科技部命名的全国首批创新型企业。总部位于江苏省泰州市,现有员工16000余人。旗下20多家成员公司分布泰州、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成都、苏州、常州等地;营销网络覆盖除台湾以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集团始终秉承“求索进取,护佑众生”的使命,践行“高质、惠民、创新、至善”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向社会提供优质的药品和高效的健康服务。企业综合经济效益自1996年起连续20多年排名江苏省和全国医药行业前列,跻身“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国纳税500强”。2014年-2018年,扬子江主营业务收入连续5年名列中国医药工业企业百强榜第1名。集团至今蝉联全国医药行业QC成果一等奖总数“十五连冠”,夺得20项国际QC金奖。还相继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文明单位”、“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球卓越绩效奖”(世界级)等称号。2019年,扬子江药业集团以品牌强度980分,品牌价值428.69亿元的优异成绩夺得中国品牌价值榜医药健康板块品牌强度、品牌价值双第一。
扬子江药业集团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坚持奉行“产品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所有生产车间均已通过新版GMP认证,并有7个车间通过欧盟GMP认证。企业发展不忘回报社会,多年来,集团在赈灾、扶贫、拥军、助学以及各种人道主义救助活动中始终走在全社会的前列,迄今已累计向社会捐赠总价值逾5亿元。
面向未来,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奋进中的扬子江药业集团以振兴民族医药为己任,怀着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竭诚为全人类的健康服务。集团全面实施大健康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扬子江制造”向“扬子江创造”转变,力争到“十三五”末实现销售千亿目标,努力跻身世界一流制药企业行列。
|
排
污
信
息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COD |
氨氮 |
PH |
SS |
生化需氧量 |
总磷 |
总氮 |
色度 |
石油类 |
挥发酚 |
排放浓度 |
22.7
mg/l |
0.3
2mg/l |
7.3 |
14.41
mg/l |
6.2
mg/l |
0.14
mg/l |
5.58
mg/l |
10.3倍 |
0.08
mg/l |
0.02
mg/l |
排放方式 |
达标后直接排放至王营中沟 |
排污口数量
及分布情况
|
1个
厂区东侧 |
执行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二 |
超标情况 |
无 |
防
治
污
染
设
施 |
污染设施名称 |
运行情况 |
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处理能力为6300吨/日,主要采用了以H/O池为主的好氧生物处理工艺。目前该设施日处理污水约3500吨。经处理排放后的污水主要指标COD值符合《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二COD60mg/L的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安装了美国哈希的COD在线检测仪、超声波流量计、pH剂、氨氮在线检测仪,每天12个数据实时传输给环保局,24小时接受环保部门监督。 |
建设
项目
环境
影响
评价
其他
环保
行政
许可
情况 |
1、《北厂区和570亩厂区现状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文号为泰环计【2011 】5号,环评审批日期为2011年7月7日。
2、《扬子江医药工业园(301亩)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文号为泰环计【2009】16号,环评审批日期为2009年6月17日。
3、《埃拉莫德、注射用兰索拉(304亩)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文号为泰环计【2011】55号,环评审批日期为2011年10月20日。
4、排污许可证有效期3年,编号为913212007286987632001V,发证单位为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有效期至2022年12月8日。 |
突发
环境
事件
应急
预案
基本
简介 |
我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的规定,编制《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泰州市高港环境执法局备案,备案编号321203-2018-027-M。 |
其他
环境
信息 |
1、固体废物的分类:我公司产生的废弃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其是否能回收利用,分为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不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
2、固体废物的处理: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由公司回收组出售给有资质的单位;不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交高港区环卫所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全部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固体废弃物产生量:
序号 |
废物名称 |
单位 |
2019年 |
处理方法 |
1 |
医药废物 |
吨 |
405.167 |
委托泰兴苏伊士废料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2 |
废有机溶剂 |
吨 |
86.5081 |
委托南通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3 |
废药物药品 |
吨 |
242.214 |
委托泰兴苏伊士废料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4 |
废矿物油 |
吨 |
2.2161 |
委托江苏明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
5 |
废灯管 |
吨 |
1.1271 |
委托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6 |
过期化学试剂 |
吨 |
7.1524 |
委托泰兴苏伊士废料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7 |
废铅酸电池 |
吨 |
26.66 |
委托无锡圣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
8 |
生活垃圾 |
吨 |
800 |
高港区环卫所集中处理 |
9 |
可回收废弃物(废纸、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玻璃) |
吨 |
1274 |
集中出售给有资质的单位 |
4、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
时间 |
产生量(t) |
利用量(t) |
利用率 |
处置量 |
处置率 |
综合利用率 |
2019年 |
2845.0447 |
1274 |
44.78% |
1571.0447 |
55.22%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