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与媒体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扬子江入选国家专利试点单位
作者: 发布时间:2004/3/4 9:04:00 浏览次数:4264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包括扬子江药业集团在内的70个企事业单位、5个大专院校和5个科研院所榜上有名。
    扬子江药业集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专利战略研究纳入企业经营规划中。公司现从事专利产品开发的人员中,有总工程师2名,教授2名,博士9名。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均要拿出500万元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对取得国家一类新药自主知识产权的课题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近年来,扬子江制定并实施了符合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战略,先后获得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的一类新药希普林的国内专利使用权,成功开发了国家级一类新药T-614等。据初步统计,到目前为止,扬子江药业集团已申报22项发明专利,成功注册170多个商标,获得22个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专利保护使扬子江的研发水平不断提升,同时也使生产和效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据了解,江苏省入选的企业仅有3家。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确定,是在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考评、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小组严格评审后确定的。试点工作将于2004年3月正式开始,为期两年。(李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