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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成为全国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单位
作者: 发布时间:2006/8/2 22:53:00 浏览次数:4298

    7月26日,科技部和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首批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企业名单。在入围的103家试点企业中,扬子江药业集团榜上有名。
    据科学技术部副部长李学勇介绍,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目的在于推动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内在机制,探索不同类型企业创新发展的有效模式,形成一批创新型企业,引导和带动广大企业走自主创新之路,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试点企业的选择是根据三部门确定的试点企业条件,在地方和部门的推荐和优选的基础上产生的。科技部计划在三到五年内,将试点企业扩大到500家。
    根据计划,科技部将支持试点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地方重大科技项目。在具备条件的试点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基地,积极疏通渠道,支持试点企业运用政策性贷款加大研发投入。组织开展试点企业的各类创新人才培训,帮助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为试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等。这对以自主创新做大做强、迈向世界的扬子江药业集团而言,无疑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今年上半年,扬子江药业顺利通过了全国第二批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验收工作,并被评为省知识产权管理先进单位,集团总经理助理孙田江同志还被评为全国专利试点工作先进个人。  (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