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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龙凤堂三期中药及保健品生产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7/6/29 0:00:00 浏览次数:563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龙凤堂三期中药及保健品生产项目
项目概要:龙凤堂三期中药及保健品生产项目选址位于电厂路东侧、已建一期、二期项目西北侧,用地面积177.2亩,项目分期建设。本次环评项目预计生产规模为:中药片2400万片/年,主要建设保健品车间、预留车间和大健康产业园会展中心。
二、环境影响环境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及规划相容性分析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等相关政策和规定,该项目属允许类。所用设备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淘汰或明令行禁止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得到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龙凤堂三期中药及保健品生产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但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本评价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同时,“三废”都能达标处理,满足清洁生产环保要求。因此,该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在拟定地点、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具有环境可行性。
、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公示起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日内。
  四、具体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先生
  电话:0523-86923797
  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25-85608181   传真:025-85608188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14楼
  电子邮箱:njhky_czq@163.com   邮箱:21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