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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2016-603972新增中药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10 0:00:00 浏览次数:4633
为了实现公司长久的、可持续的发展,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销售需求,进一步促进中药生产基地的发展,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拟在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厂区利用现有的生产线进行扩能改造,进行银马颗粒、黄芪精口服液、蓝芩口服液、苏黄止咳胶囊四类中药产品的生产。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中的有关内容向各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简介: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拟投资1300万元在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疏港二路以南,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2016-603972新增中药产品生产项目的建设。本项目生产主要利用厂区现有的设备,并增加灌装机、整理机、装盒机等包装设备,通过增加运行时数的方式,进行本项目新增四种中药产品的生产。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厂区将新增1.64亿袋/a银马颗粒、5.5亿支/a黄芪精口服液、3.5亿支/a蓝芩口服液、2亿粒/a苏黄止咳胶囊的生产能力。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因素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企业拟在建设过程中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置,不改变现有的环境质量。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粉碎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干燥过程产生的含醇废气、药渣堆场、乙醇储存区挥发的乙醇废气以及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本项目中药前处理破碎过程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稠膏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回收中药颗粒后高空排放。干燥过程产出的含醇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净化后排放。药渣堆场、乙醇储存区挥发的乙醇废气以及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故厂区生活污水不增加。本项目增加的工艺废水主要为中药清洗排放的废水、中药药液浓缩过程排放的中药冷凝水、中药压滤废水、水喷淋装置排水以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永安洲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盘头中沟,流经盘头排涝河、同心港后最终排入长江。
 (3)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符合产业政策: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2013 修正),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所属范围,为允许类。本项目已于2016年4月12日获得泰州市高港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12031601786-2)。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2)各项环保措施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粉碎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干燥过程产生的含醇废气、药渣堆场、乙醇储存区挥发的乙醇废气以及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本项目中药原料来料为药草,中药前处理破碎过程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稠膏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回收中药颗粒后高空排放。干燥过程产出的含醇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净化后排放。药渣堆场、乙醇储存区挥发的乙醇废气以及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增加的工艺废水主要为中药清洗排放的废水、中药药液浓缩过程排放的中药冷凝水、中药压滤废水、水喷淋装置排水以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永安洲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对设备采取隔声、减震、设置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3)排污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废水COD 10.21t/a、氨氮1.02t/a,在永安洲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总量中进行平衡;废气粉尘1.306t/a、VOCs  0.083t/a,在高港区范围内进行平衡;固废零排放,不需要区域内平衡总量。
(5)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被接受:本项目所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且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
(6) 项目实施后不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内SO2、NO2、TSP、PM10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要求;硫化氢、氨气均可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区内空气质量状况良好。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表明:本项目建成后,正常排放条件下,对下风向的影响较小。无组织排放的粉尘、VOCs在厂界的落地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地表水监测结果表明长江6个断面SS、总磷均有超标,最大超标倍数0.52,其他各项指标均能达到相应的II类水质标准;古马干河SS超标,最大超标倍数0.10,其他各项指标均能达到相应的III类水的水质标准。地表水中SS超标的原因主要是长江上游夹带泥沙较多造成悬浮物超标,古马干河永安洲段与长江无闸控,地表水质与长江水相同。总磷超标主要是由于沿途居民生活污水排放与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措施建议:应加强对现有污水管网进行日常检修工作,同时加快周边区域污水管网建设。本项目投产后,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除了硝酸盐氮、总硬度、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外,其他各监测点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硝酸盐氮、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主要是受农肥污染以及生活污水造成的,总硬度超标是由于地质原因造成的。由地下水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已经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应该加强项目所在地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加快生活污水的接管,以促进地下水水质的改善。本项目在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拟采取的事故防范措施正确贯彻执行的情况下,对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水质现状。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厂界噪声测点监测值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要求,道路两侧30m内可达到4a类标准要求,厂区西侧新街社区、南侧和北侧永兴社区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声功能区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各厂界昼间、夜间的贡献值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2016-603972新增中药产品生产项目从循环经济及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对比上看,本项目选用国内成熟技术和设备,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项目营运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理念。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基本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总量能够实现区域内平衡,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众可与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项目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所示。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的联系方法: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疏港二路以南,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电话:15252604766
联系人:季金伟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结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
电话:18151693241  
邮箱:dyn419@yeah.net
联系人: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