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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被评定为市A级纳税信用等级
作者: 发布时间:2004/5/27 8:45:00 浏览次数:4271
    日前,经江苏省泰州市国家税务局、泰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扬子江药业集团成为全市第一批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
    这次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程序严密,标准严格,参加评定的纳税人要经过纳税人申请、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国地税联合审议、社会公示四道关。同时评定工作参考税务登记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及使用、税务稽查、纳税评估、涉税资料报送、会计核算情况和社会相关部门提供的纳税人的社会诚信状况等方面,通过层层筛选,好中选优。
    据悉,获得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可享受税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激励措施: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放宽发票领购限量;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等。此荣誉的获得,说明了扬子江药业集团近年来在打造诚信经营、坚持依法纳税、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获得了税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