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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通过“药品质量诚信建设示范企业”现场检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1/9 8:48:00 浏览次数:4287

    11月2日,经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专家组评审,确认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药品质量诚信建设示范企业”现场检查。
    历时三天,专家组按照评定药品质量诚信建设示范企业的条件,从质量教育、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质量方针、质量评审、质量奖惩、质量否决权等方面,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专家们一致认为,扬子江药业注重质量诚信建设,经营业绩显著,在医药行业具有示范作用,同意企业通过现场检查。专家们还对企业今后进一步加强质量诚信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
    质量诚信是医药企业的生命,是保证药品安全的前提。旨在为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助力,开展医药领域诚信建设,由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药品质量诚信建设示范企业的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