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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荣膺全国“守信用重合同企业”
作者: 发布时间:2004/4/9 13:58:00 浏览次数:4288

              诚信铸造金字招牌
          扬子江荣膺全国“守信用重合同企业”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社会公示了全国第三批200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扬子江药业集团榜上有名。这为扬子江打造起一块耀眼的金字招牌,为企业加快发展增添了一份重重的筹码。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合同是连接市场主体的纽带。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扬子江药业集团始终奉行“诚信守约、客户至上”的经营宗旨,坚持做到重合同、守信用、讲诚信。企业将合同管理放在经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对所有购销合同变事后监督为事先监控。2003年,扬子江各类合同12600多份,标的额70多亿元,合同签约率达到100%,合同履约律(除客户因素外)100%。全年销售额达60.5亿元,逾期应收账款却不到300万。信誉的大幅度提高,为扬子江扩大了市场份额,增强了竞争实力。
  去年,在江苏省300多家企业参加的省级重合同守信用评比中,扬子江药业集团以综合分值97.66分,获得信用评价的第一名。经国家权威部门对全国80余家最好的制药企业调研评定,扬子江名至实归成为中国制药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
  据了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已被许多外商评价为是中国政府的“LC”,即信用证。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入选条件非常严格。  (李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