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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扬子江药业集团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3/7/10 0:00:00 浏览次数:465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如下十项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1.集团领导和总部机关人员下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调研要深入现场,到困难和矛盾集中、职工反映强烈的地方去。积极参与“访贫问苦”活动,关心困难职工和社会弱势群体。

2.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基层负担。

二、精简各类会议

3.改进会风。除每周行政例会、产供销协调会,每月经营工作会议、质量分析会、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年中和年终述职大会、集团工作总结大会外,尽量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节约会议开支。同时要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要力戒空话、套话。

4.各单位、各部门的发言,要限定发言时间,讲亮点、讲重点、讲存在的问题、讲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5.各类会议和活动一律不铺设地毯、不摆放花草。

三、减少文件简报

6.切实改进文风。各单位、各部门只针对重大或重要事项下发文件,简报资料限发行一种,能够不发文件的坚决不发;下发的文件要有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严格控制篇幅,减少纸质文件下发量,确保工作高效有序。

四、严肃工作纪律

7.严禁办公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和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

8.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

9.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

10.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五、规范经济行为

11.集团领导严禁插手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非法获利;严禁参与亲朋好友的经商活动;严格执行经营“十不准”规定,杜绝行贿受贿行为。

六、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12.没有实质性工作任务的,不安排出国(境),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交流、商务洽谈、参加国际会议及其他因公临时出国活动等名义,组织或参加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公款出国(境)。

七、规范因公出差活动

13.严格控制因公出差各项费用,根据事情缓急,尽量选择乘坐经济型的出行交通工具。集团领导和所有干部员工出差乘坐飞机一律不坐头等舱。

14.禁止在出差期间利用公款住高级酒店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八、加强公务车管理

15.严格落实集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禁止公车私用,严格限制公务用车范围。

九、厉行勤俭节约

16.强化行政接待,严格执行集团行政接待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接待来宾要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用餐一律不上高档烟酒、高档菜肴,不安排超规格的宾馆,严格控制陪同用餐人数,严格控制礼品馈赠。

17.严控各类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集团领导和总部机关到基层单位检查,禁止各基层单位大肆宴请,一律按照集团有关规定标准安排工作餐,禁止赠送土特产和其他礼品。

十、加强督促检查

18.集团领导和各级管理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集团有关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教育身边人员严格按规定办事,做清正廉洁的表率。要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