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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药业集团2020年重点疾病领域公关传播项目
作者:经营总公司 来源:经营总公司 发布时间:2020/2/20 0:00:00  浏览次数:493
一、项目规模
项目背景及意义:
    扬子江药业集团产品众多,覆盖几个核心疾病领域,且处方药居多,在合规范围内,单纯的产品宣传较难面向大众开展,不利于产品及品牌打造。
以往的产品宣传较为零散,不成系统,基本为各产品的阶段性传播,需要进行全年的传播整合,保证传播的持续声量。
    基于此,计划以产品线为单位、以疾病领域为整体、以重点推广产品为导向,借助全年关键时点、节日,策划开展线上、线下公关传播项目, 进行集群化的品牌传播与常规性的日常公关传播,提升产品线和产品在相关人群中的认知,树立产品线及产品的品牌。
    项目针对目标人群:面向大众和专业医生,具体根据产品线相应疾病领域和产品确定。
    项目实施区域:线上全国推广,线下重点城市活动设计。
    项目关键时点、节日、季节:根据疾病领域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妇女节、儿童节、世界睡眠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过敏日、秋冬换季时、产品周年纪等。亦可结合重大时事热点,如新冠病毒疫情等。
项目涉及重点疾病领域:
    呼吸抗过敏领域、妇儿领域、消化领域、慢病领域、专科领域、滋补领域。
项目实施形式:
    整体策划扬子江药业集团重点疾病领域及有关产品2020年全年公关传播计划,针对重点疾病领域,以重点推广产品为导向,设计针对目标人群的年度推广主题及系列活动,围绕主题,在关键时点、节日、季节,通过新媒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软文、海报、短视频、H5等)开展重点疾病领域及其产品的线上公关传播和线下终端活动,在品牌传播的同时,实现线上为线下引流。
项目标段:
    本项目分为六个重点领域,投标人可参与任意一个重点领域投标,也可同时参与多个或全部重点领域投标,但需根据每个重点领域分别准备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通过招标选择2-6家广告或公关公司作为扬子江药业集团2020年重点疾病领域公关传播项目候选公司,实际执行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二、报名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最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2、企业具备公关策划、新媒体传播、内容打造能力及相关经验,具有策划及执行独立项目经验。需提供近三年代理公关传播项目的证明材料(其中医药行业新媒体项目不低于2个,优先提供过往服务的类似重点疾病领域传播案例)。
3、企业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经营范围涉及以下相关内容:公关策划;营销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3月4日(节假日除外) 8: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致电扬子江药业集团中央市场部品牌管理处咨询领取招标文件。
(二)拟派选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总监级以上(含),行业经验不低于5年,医药行业服务经验不低于3年。
(三)其他条件
具备自有KOL资源、有线上销售渠道、有重大舆情处理经验优先。
(四)相关资料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及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并作为投标文件(如法人无法亲自出席,需提供委托人委托证明及身份证明和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记录)。
投标公司营业情况,需提供最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需提供近三年代理公关传播项目的证明材料(其中医药行业新媒体项目不低于2个,优先提供过往服务的类似重点疾病领域传播案例)。
三、联系方式
王女士:wangjingy@yangzijiang.com/0523-86976607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25日17: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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